工会职能
工会在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的群团组织,其主要职责是:
1. 依照法律法规,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认真履行工会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的社会职能,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2. 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、组织工作,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,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。
3. 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、法规、法令,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4. 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落实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,做好先进事迹、典型经验推广工作。
5. 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。
6. 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,履行好监督职能,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7. 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。
8. 开展女教职工工作,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,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。
9. 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。依法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。
10. 做好工会日常管理,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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